刚察县位于青海湖北岸,总面积8138平方公里,全县辖三乡两镇两场,辖区总人口4.2万人,有藏、汉、蒙、回、土等十一个民族,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3.8%,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青藏铁路、柴木铁路、国道315、湟嘉公路贯穿全境。距州府所在地110公里。绝大部分地区海拔在3500米以上,具有明显的高原大陆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0.6℃,一年多风少雨,冷季长达8个月,无绝对无霜期,畜牧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位于境西南62公里处的青海湖鸟岛是我国八大鸟类自然保护区,湖内盛产裸鲤,岛上有斑头雁、棕头雁、天鹅等各类候鸟30余种,鸟岛不仅是鸟类动物科研基地,也是中外著名的游览胜地。
1953年7月,刚察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管辖3乡2镇、2个场,全院现有干警31人。院内设有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政治部5个业务庭室。现有院长1人,副院长2人、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政治部主任1人、庭局长3人、审判委员会专委1人。
刚察县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在县委和院党组的带领下,扎根高原,深入基层,数十年如一日,艰苦奋斗、努力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大局工作,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积极创建学习、规范、高效、和谐、创新的“五型”法院,审判与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进展,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近年来,刚察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团结自律,开拓进取,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了人员少,案件多,条件艰苦等重重困难,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坚持“政治建院”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坚持“以德治院”,强化队伍品行操守和作风建设;坚持“素质强院”,大力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和文化素养;坚持“改革兴院”,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与司法效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干警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有力的促进了司法公正。审判工作呈现出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上诉率、发回重审案件逐年下降的可喜局面。平均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近400余件,、结案率均在95%以上。
近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并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被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员会和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被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精神文明单位”;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档案管理一级单位”、“全省优秀巡回人民法庭”等称号,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档案局授予“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被中共海北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 “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州级标兵单位”等称号。同时,还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周太、“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王建秀等一批秉公执法的优秀法官。
今后,刚察县法院全体干警将在县委和院党组的带领下,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下,誓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刚察的稳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立案庭电话:0970-8851013
执行庭电话:0970-8851020
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0970-8652562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迎宾路
邮政编码:81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