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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法院:强奸精神病人 无德愚汉获刑
作者:赵正云  发布时间:2014-01-25 16:10:55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酒后乱性,对一位女精神病人实施强奸,被当场抓获。近日,刚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强奸案,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浪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浪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3年5月份的一天,刚察县伊克乌兰乡某村村民浪某酒后尾随被害人闫某至家中,在明知闫某系精神病人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被被害人的家人当场发现,将被告人浪某堵在家中,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青海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闫某患精神分裂症,与被告人发生性行为时无性防卫能力。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浪某明知被害人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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