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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3 17:10:53 打印 字号: | |
  因审判工作需要,刚察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文秘1名、司机2名、司法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户籍不限,住宿自行解决。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掌握计算机速录技能。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优先录用。

  (二)文秘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文秘类、新闻学专业),具备一般公文写作能力和新闻宣传报道能力。同时会摄相、摄影者优先,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3篇以上文章者优先。

  3、具备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公文格式等必备知识。

  (三)驾驶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取得驾照3年以上且三年以上连续驾驶经验,无重大事故记录。能熟知周边地区道路环境,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2、身体健康,无残疾。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意识强,热爱驾驶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四)司法警察

  1、年龄30周岁以下,部队退役士兵、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2、身体健康,无残疾。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意识强,热爱司法警察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25日止。

  2、报名地点:刚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3、报名登记:携带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簿)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刚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查验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管理办法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1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进行续聘;否则可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四、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行聘用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刚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正云(0970)8652562

                                刚察县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0日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