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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定责
积极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作者:赵正云、张智民  发布时间:2016-02-25 09:27:36 打印 字号: | |
  刚察县法院在省、州两级法院的具体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和我院实际情况,在2016年初,将人员分类定岗落到实处,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依法有序、积极稳妥中逐步推进。

  根据改革方案的规定,刚察法院积极探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条管理路径,并严格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建设。此次人员定岗分类设定第一批入额法官员额数为9名,预留3名员额,预留比例为法官员额总数的25%,同时在过渡期间确定法官助理7名,书记员1名,执行员2名,司法警察4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司法技术人员1名,司法翻译人员1名。

  为将司法体制改革内容更好地落到实处,刚察法院坚持以优化审判组织为切入点,通过优化诉讼程序,推进法官员额制、法官助理制度、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改革等措施,以员额制为基础,以责任制为核心,以监督制为保障,以绩效制为支撑,分别从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审判模式制定、合议庭的成立、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以及在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方面一一作出规定,稳步提高审判质效,同时要求在过渡期间人员进行交叉办案,有力地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