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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法院成功调解五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作者:李守花、赵正云  发布时间:2016-05-26 15:5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刚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内,五名农民工对调解协议核对无误后进行了签名捺印,五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终于在合议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调解成功。

  2015年7月,原告马某、李某等五人到被告张某承包的乡村沙路工地务工,完工后,因张某无力支付工资,于2015年年底让其工地的会计给原告马某等五人各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到期给付。后原告马某等五人经向被告张某追索工资无果,遂来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四万余元。

  合议庭法官在仔细阅读案卷后,认识到劳动纠纷案件涉及民生,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且原告多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如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负面反应,故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用心调处,力争圆满化解纠纷。办案法官在西宁、湟中等地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分别做了思想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此五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真实再现。
来源: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