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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杨发明、童海明与被告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生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6-06-22 13:13:4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定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发明、童海明与被告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生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