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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法院连续第二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赵正云、张智民  发布时间:2016-11-28 14:43: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刚察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向刚察县法院颁发了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奖牌,这是继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在扎实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该院非常注重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办公楼打造了法院文化走廊,建成了荣誉室、图书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开通了刚察法院网、微信公正平台和官方微博等网站平台,认真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篮球友谊赛等多项文体活动。通过开办道德讲堂、举行读书学习活动等多项措施,将文明创建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文明创建促进审判工作,陶冶了干警的思想情操,提升了文明素养,有力地促进法官队伍建设,提高了法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各方面的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该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继续用文明之风助推法院队伍健康向上发展,用文明司法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再创新佳绩。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