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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开展“12•4”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作者:妥国胜  发布时间:2017-12-05 08:48:4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按照省高院《关于组织集中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和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刚普法办字〔2017〕14号)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12•4’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全院干警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步进行宪法宣誓活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旦领读宪法宣誓词。通过宪法宣誓,充分表达了广大法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职责,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参观我院新建审判大楼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机房、信访接待室、执行指挥中心等了解我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服务措施和立案、信访、执行接待流程。

  三是开展群众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以及社会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执行案款发放仪式。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发宏向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案款,共计发放194100元。

  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放日期间,我院宣传组在电信广场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单300余份,现场解答53人次。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