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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及时调解促和谐
——五案即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拉毛多杰  发布时间:2018-08-27 11:13:4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8月22日,刚察县法院热水法庭当日调解的五件民事案件均当庭即时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等五原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五原告自行索要未果后于2018年8月6日向我院提出诉讼,我院受理该五案后,承办法官从及时有效维护打工者合法权益出发,及时打电话联系被告方,首先在电话中详细了解纠纷原由之后,承办法官向被告方讲明了诉讼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丧失诚信必受的失信惩戒机制等法规政策。与被告方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沟通交流,最终打动和说服了被告方,被告方当即承诺愿意给付五原告的劳动报酬,随后不久,被告方按承诺将原告方的全部劳动报酬款汇入承办法官指定的账户,承办法官收到案款后及时向五原告给予发放,最终使五原告拿到了拖欠两年之久的劳动报酬,从而也使五原告提起诉讼的五件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就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感言:民事案件在判决、调解后,很多当事人或出于赌气,对判决调解内容拒不履行,不仅加深了双方矛盾,也加大了法院的执行压力,即时履行不仅真正做到了结案事了,也能缓解执行压力。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诉讼成本的同时,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来源:热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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