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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学习会
作者:仁青措  发布时间:2019-05-15 11:30:02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上午,刚察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了近期上级法院及县扫黑办下发的系列扫黑除恶文件精神,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持,各庭室负责人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发宏原文传达学习了县扫黑办转发的《全国扫黑办<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刚扫黑〔2019〕14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峰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高法〔2019〕41号)等相关文件。尹院长指出,要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法律仗”“治理仗”就必须抓好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才能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最后,尹院长对今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深化对扫除除恶宣传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把握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度,把严格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及相关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做好每一条标语的审核把关;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院扫黑办对编发的文件、信息简报及印发的宣传手册进行全面排查,对宣传标语不准不实、存在的扩大宣传等情况的立即予以纠正整改。统筹好各个阶段的敏感节点和相关场所宣传,确保唱响正气歌,弘扬正能量;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狠抓执法办案。深刻把握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始终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车占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