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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刚察县法院 筑牢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2-12-06 18:11: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随着最后一条青海湖裸鲤(俗称“湟鱼”)鱼苗跃入清澈的沙柳河,由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亦取得圆满成功。这次增殖放流活动中,约15.6万尾鱼苗被放归青海湖。

 

2022年6月24日,青海省刚察县人民法院会同县检察院,邀请该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县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沙柳河镇湟鱼家园举办以“山湖羚鱼鸟和谐共生,检法携手保护水中精灵”为主题的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刚察法院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来的首次,更是刚察法院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

一直以来,刚察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水平,为打造青海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以案释法

青海湖作为世界高原内陆湖泊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陆高原湖泊,被称为我国西北部的“气候调节器”。

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赋予刚察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上“走在前、开新局”的光荣使命,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由于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在青海湖禁渔期捕捞青海湖裸鲤,给青海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本人愿意承担应有的处罚,在有生之年积极参与青海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告诫身边的亲友不要以身试法……”2021年12月14日,在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上,一名被告人站在刚察法院法庭上哽咽地向社会公开道歉。

当天,刚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几名被告人因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并贩卖牟利,被办案机关查获并立案侦查,随后,检察机关对该起案件提起公诉,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刚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青海湖裸鲤作为青海湖关键性物种,2004年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物种名单,其存量也是衡量青海湖生态环境好坏的一个标准。

庭审中,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详细地阐明了各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经审理,合议庭认为各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青海湖裸鲤,且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犯罪事实和法律条款,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对汽车、渔网等相关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同时,合议庭责令被告人承担修复青海湖生态环境增殖放流青海湖裸鲤鱼苗费用17.4万余元,并要求被告人当庭通过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网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多元共治

刚察法院首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款项来源于2021年审理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有效修复了此前被破坏的青海湖生态资源,助力青海湖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还能让违法行为人以实际行动来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从“破坏者”变为“修复者”。

截至2021年年底,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0.85万吨,是保护初期的42倍。这是近年来青海湖水域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青海湖流域“水—鱼—鸟—草地”生态系统向好发展的重要表现。

人才是实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支撑。刚察法院选优配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队伍,精心选拔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

同时,刚察法院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从而树立现代化的环境司法理念。此外,该院持续加强与县公安、检察、农牧、林业、渔政、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协同合作,构建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沟通保障等工作机制,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厚植理念

“矿产资源不能随意开采”“大量采挖冬虫夏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年“世界环境日”,刚察法院均会结合当年的审判实践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2022年6月5日,考虑到目前采挖冬虫夏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现象频发,该院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在该县电信广场和湟鱼家园广场开展了“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这种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治意识,也提升了爱护环境的意识。”一名现场群众表示。

在刚察法院围墙上的橱窗里,一幅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等普法内容依次陈列开来。为厚植生态文明理念,刚察法院以设立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等形式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等场所,以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等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生态环境保护,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根植于人民群众心中。

此前,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通过快手等多个互联网平台进行同步直播。许多网友纷纷在直播间留言表示深受教育。直播将庭审现场变为一场“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公开课,旁听群众和网民深受触动,该案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察法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奋力谱写“鱼鸟共生、山青湖晏”的青海湖生态保护新篇章,将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的生存发展权利,作为生态审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打击与保护并举”“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以“判罚—执行—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探索生态恢复司法新机制,实现惩处与环境修复并重的目标。


 
责任编辑:车占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