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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暖心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3-04-18 11:53:50 打印 字号: | |

4月12日,刚察法院在庭前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5月23日,扎某与才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东某由其父才某抚养。但从2020年至今,东某一直与其生母扎某共同生活,才某只有在寒暑假期间才将东某带回家交由其姑姑照看,且经常让年仅12岁的东某干力所不能及的重活,并动辄打骂。于是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刚察法院在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研判案情,考虑到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少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受到伤害,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法官和调解员采用了“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从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进行疏导。在法官耐心的沟通调解后,当事人情绪终于缓和,但在抚养费金额以及付款时间方面还存在一定争议。考虑到扎某目前经济上确实有困难,调解员进一步与双方沟通,希望两人能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抚养权归扎某,才某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可以根据约定探视孩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该案成功调解。在这起抚养权纠纷中,法官综合考量法与情等因素,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努力让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刚察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以“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抓手,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提升矛盾化解水平,尽力将纠纷止于诉前,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车占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