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质效双优”竞赛活动成果转化为为民司法的具体措施,刚察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切实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诉讼成本,助力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5月10日,随着一份刚察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缓、减、免交审批表的审批完成,标志着当事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费得以缓期缴纳,案件顺利进入审理阶段。
当事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于5月10日向刚察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为326720元,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原告王某应于七日内预交诉讼费6200元,如未按期缴纳,案件将按撤诉处理,原告因家庭生活困难,6千余元的诉讼费对而言实属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让王某万分焦急。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帮助引导其提交减免缓诉讼费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为王某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刚察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加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至所难,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法律的相关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