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刚察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启发和引导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新模式。
担任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院立案庭庭长杨毛措自担任海北州、刚察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以来,在日常审判工作中,深入了解掌握案件当事人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并随案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藏汉双语法官前往学校、社区等地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增强“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呼吁家长们“依法带娃”,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尊重孩子、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引导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为失职家长就家庭教育进行指导,引导父母关注子女身心发育及情感需求,进行合理管教加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状况,指出了其在家庭教育上的缺位,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司法手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是生命成长中的最基本教育,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下一步,刚察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大与教育局、团委、妇联、学校及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