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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8-30 17:43:10 打印 字号: | |

8月29日,刚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刚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晏红向会议报告了刚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王晏红院长从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环境资源共治格局;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视察反馈意见落实四个方面向大会报告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全面客观分析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经过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县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刚察县人民法院紧扣中心大局,不断创新举措,引入生态修复机制,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和生态司法保护职责,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审理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刚察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1136”总体目标,在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上进一步作探索,在筑牢生态司法链条上进一步下功夫,在推进多元共治共享上进一步出实招,不断开创生态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法院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车占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