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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找律师 切莫病急乱投医!
  发布时间:2023-12-25 17:50: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刚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以介绍知名律师为由诈骗钱财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拉某与被害人索某于2013年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驾校认识,被告人拉某得知被害人正处理民事纠纷,纠纷涉及财产分割,遂产生通过介绍律师骗取钱财的想法,便认识知名律师能够保证要回财产为借口联系被害人。被害人对此深信不疑,并让被告人拉某帮忙找律师。被告人拉支付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各种事由向索某索要钱财2013年2016年期间,被告人拉某先后从被害人手中骗取钱款25.228万元。后随着被告人拉某索要钱款越来越多,被害人索某提出想跟律师见面,被告人拉某一直以律师太忙没时间等理由推脱,之后被害人便再也联系不到拉某,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25.22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索某25.228万元。

【法官说法】

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和程序寻求法律帮助和服务,特别是对于网络聊天或他人介绍的“律师”,更应擦亮眼睛,谨防那些自称“有关系”,满口“打包票”或者要求“花钱打点关系”的律师,提防掉入“帮忙找律师”的诈骗陷阱。再次,建议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聘请律师:

一、在正规律师事务所见面联系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二、查看律师证,并登录律师协会官网核实律师身份、执业等情况;

三、签订正规的授权委托代理合同,明确约定代理权限、各项费用标准、金额、支付方式等。


 
责任编辑:车占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