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刚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促使被告当庭履行家庭财产折价款。
案情回顾:
孙先生与李女士因网络交友软件相识,缺乏必要的了解,线下见面仅三次就于2021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因为家庭琐事时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渐渐疏离,甚至分居生活。2024年9月,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调解过程:
考虑到双方为再婚家庭,主要矛盾集中在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处理上,承办法官便秉承调解为先的原则,劝说夫妻二人:“双方均系再婚,本应该更加珍惜这次婚姻,不要因为家庭琐事而生怨,如果你们感觉对对方还有感情就经营好婚姻,好好过日子;如果你们仍要坚决离婚,双方也应当理性地慎重考虑。”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劝说,对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最终双方决定和平分手,并表示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不成情意在,愿各让一步。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共同财产折价款,这起家事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刚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婚姻家事审判新模式,最大限度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尽力调解纠纷的同时更加注重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为增进家庭和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